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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再融资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提至不低30%
时间:08-10-10 05:25:35 作者:浙商私募网
    中国证监会10月9日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新规明确提高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现金分红门槛,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而原来规定为20%。

  新规要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放宽了分红时间,规定上市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新规表示,上市公司应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于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还应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同时应当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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